一周繁忙的工作后,身心皆乏!良好的户外活动正是大家的首选,让我们回到大自然中去,与大自然风光亲密接触,发扬户外活动的团队精神,通过户外活动,使大家进一步明确和认同组织目标,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树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团队精神和整体意识。
【活动时间】:12月14日
【活动地点】:临海铜坑
【集合时间】:7点10分开始集合 7点30分准时出发(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集合地点】:乐清、柳市、白象
【交通工具】:旅游大巴
【个人装备】:背包 防蚊 防晒用品 补充能量食物 饮用水 登山杖 等
【活动费用】:成人130元/人
【费用包括】:(旅游大巴 领队费 组织费、保险费、)
【用餐标准】:自理
特别申明
1、活动中因参加者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参加者财产损失的,活动组织方应当协助处理,但活动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组织方的原因(天气变化、车辆抛锚、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活动不能顺利开展的,组织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在征得团队大部分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变更的费用多返少补,组织方不得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3、在活动中与活动组织方发生纠纷后,活动参加者既不得以滞留不归、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损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活动参加者自行承担。
4、户外运动可预期和无法预期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请活动参加者自行 评判风险 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活动组织方将尽力避免风险,决不冒险,如活动参加者不按活动组织方活动中规定的注意事项,没经活动组织方许可擅自离队去游泳、攀爬、探险等而造成的跌倒、落石、滑坠、虫蛇动物咬伤、交通意外,以及溺水,等事故,一切责任由活动参加者自负,活动组织方有道义责任积极组织救援、协助救援,如救援失败或无法救援,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在户外活动行程中,请务必按照领队指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以免损害同团其他参加者的权益。在自由活动期间,请格外注意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活动途中出现个人物品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的,活动组织方应当协助处理,但活动组织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要提倡环保,人人以我做起。请自备垃圾袋,把垃圾带到有垃圾处理能力的垃圾点。尽量不破坏当地植被、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除了你的脚印,什么也不要留下;除了你的留影,什么也不要带走。
7、我俱乐部会在出团前一天下午6点左右以短信的方式再次确定参加出发时间地点以及领队手机号码和车牌号。请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造成误车,视为自动放弃,票款不退!如参加者未接到通知,可以直接跟俱乐部联系。